1)第五十章 代言_战国野心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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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若是仁,仁又是什么,又得扯到一些儒墨之间关于仁的矛盾。

  若是直接点头,这又是不负责任,将来出了问题要有大麻烦。

  若取儒家仁的狭义,则补足为礼后乎仁,而克己复礼为仁,以墨家辩术逻辑置换,则等同于礼后乎克己复礼,再简化为礼后乎礼,适身在墨家又是墨家的二号人物,这是绝对不能点头的。

  你不能说第一名在第一名的后面,认同这个等同于否决墨子的“说知推理”之学,否定逻辑。

  若取广义,仁为儒家所言的一种整体的道德规范的整体,这就更必须要与之划清界限。别人可以既要儒家的苗,也要墨家的草,适这个副巨子不行。

  因为从墨子评价义渠火葬和桥夷食子,以及适篡改的乐土九重之说,道德在墨家的概念里是可以随着时代而变化的,有时候不是一种准则,而只是一种习惯。

  不能说人家义渠人火葬就不孝,也不能说贵族守孝三年就比贫民守孝三日要孝顺。更不能说父孝悌这些上下有别服从礼法的东西,是永恒的、不可更改的道德。

  但儒家认为道德是永恒的、普适的、不变的,同时又是可以规定于制度的亘古不变的,因此礼才是不分生产力水平治世的基础。

  同意这个,等同于同意在工业社会,有能力必须服丧三年,那么也就没有资格嘲笑在工厂定时朝拜这样的事。因为若礼是对的,那么服丧三年就必须要在这三年内提供带薪丧假,算吧算吧家里亲戚死一圈,一辈子衣食无忧,那么这是资本必然不同意的。到时候就看谁输谁赢,是礼战胜了资本,还是资本捏碎了礼。

  所以若不可以永恒,那么就可以变革,并非是万世不易的。

  于此时,这也必然涉及到儒墨之争,墨家不能承认,一旦承认就要承担违背了“君、父、孝、悌”等似乎永恒普适道德准则的非议。

  若是永恒普适不变的,那么小辈必须服从长辈,身份低贱的必须服从身份高贵的,这完全于墨家的“人无分老幼贵贱,皆天帝之臣,人人平等”的说法相悖。

  既是广义,儒家的仁那就必须包含孝悌尊卑,那么本身墨家兼爱、平等就已经违背了儒家的广义道德,所以墨家必须连“仁”的概念也得变。

  要么,就明着说自己不守儒家的仁,但天下有心人很容易将这句话断章取义为墨家不仁,这正如后世“共妻”之说,于宣传不利。墨家自始至终,从未说过自己就是要“不仁”。

  要么,就只能另起炉灶,谈仁,但又要讲清楚自己的仁是什么,所以变为了墨家仁、但本质上守墨家的“仁”。对外宣传,人们都认为墨家仁,有心辩论的,又自然落入陷阱难占上风;无心辩论的也只能鬼哭狼嚎说墨家“无父无君,实乃禽兽”,这就落了下乘。

  于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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